蘇州大學 藝術學院 張 耑
摘要:文章基于對當下社會藝術與設計的觀察與思考,提出了藝術與設計之間關系始終不明的問題,并結合藝術與設計的發展歷程研究,列舉實際工作與社會生活中的具體實例,對當下社會藝術與設計之間的關系給出了屬于筆者的獨到闡述。
關鍵詞:藝術與設計 辯證關系 藝術原理
中圖分類號:J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0069(2017)09-0048-02
Abstract:The article proposes the widespread conceptual confusion of art and design in present society based on the daily observation and thinking. It also provides the unique understanding of the present relationship between art and design by historical study and case using.
Keywords:Art and design Dialectical relation Art principle
引言
由于在廣告公司從事廣告策劃工作,與社會一般受眾的距離很近,所以在談論藝術與設計的時候,我的第一個反應是:對于一般廣告受眾,或者說普通老百姓而言,藝術與設計的概念往往是混淆的。事實上,即使是藝術家或設計師,對藝術與設計兩者之間的關系也常常不能辨明。借這篇文章的機會,我想要結合過去歷史與身邊案例,以新的眼光去梳理并闡明當下社會藝術與設計兩者之間的關系。
從歷史的角度來看你“藝術”與“設計”的關系,它們曾經是混淆不清的。比如在中國古代,“藝”即是技藝的意思,在古希臘,藝術的希臘語為teche,也同樣有技能技巧之意,美學、技術、甚至科學都曾混為一談。
而隨著社會的發展,藝術與設計越來越被區別對待。在西方,從17世紀開始將美的概念從技巧的概念中分離開來,藝術也就與設計有了區分。到20世紀隨著工業跨越式發展,現代設計逐漸從藝術中裂變開來,作為為一種服務大眾需求的、解決社會工業發展需要的獨立活動與學科而誕生。在中國,傳統美術與工藝創造都有著輝煌燦爛的歷史,而直到19世紀末20世紀初,西方的藝術與設計觀念才隨著洋務運動逐漸被中國人接受并借用。
當時間走到當下,物質生活的極大豐富、新興科技的誕生發展、復雜而多樣的社會環境為藝術與設計的發展提供了前所未有也無與倫比的豐沃土壤,在藝術與設計不斷演變進化的今天,我們應該如何去重新認識藝術與設計兩者之間的關系呢?
一、藝術是我,設計是他
在當下,我認為藝術與設計之間的關系仍然是以明確區分為主軸的,對這種以區分為主的關系,學界已有一句精辟的概括:藝術是我,設計是他。在我看來這種關系主要表現在如下三個方面:
(一)價值標準的區分:實用VS無用
設計強調功能性,是以滿足他者的實用需求為目的的活動,是為解決問題而實施的行為,設計作品的價值也以功能的實現為最基本的評判標準。以我所在廣告行業為例,海報招貼、道路圍擋、高速公路廣告牌、雜志、手冊、產品包裝、展覽桁架、微信海報、微信H5等設計作品,都是強調實用功能的物品,其中的大多數都以促成銷售為其根本功能,其價值正是以功能的實現程度為依據來評判的。比如(圖1)這幅知乎品牌的公交與地鐵站廣告,其功能就是憑借優秀的設計,吸引人們關注“知乎”網站,增加網站的注冊人次、點擊率等商業指標,從而最終增加企業的利潤。至于建筑設計、室內設計、服裝設計等,也同樣都以解決實用性功能性問題為基礎(如圖1)。
藝術則不需要時刻考慮實用性,在當下藝術首先是藝術家個體的經歷、技法與意識,也即是“我”的載體。藝術的價值從來不以實用為標準,而更多地從文化、歷史、審美風格、哲學思想的角度去界定。尤其是對于20世紀以來涌現的現代藝術、后現代藝術而言,其藝術價值一方面體現在藝術形式的創新與開拓上,但其更重要的在于其藝術理念與思想的重重捩變。藝術可以是單純的抒發感情,可以是僅僅為了美感,可以是反叛傳統的宣言,可以是回歸自然的號召,這些超出藝術界,對社會更多圈層產生影響的理念,就幾乎完全消解了藝術品的實用性。所以我認為,藝術的價值恰恰在于它可以是非功能性的、非商業的、無用的。
(二)創作思維的區分:理性VS感性
設計師總是“戴著鐐銬在舞蹈”,由于設計活動必然要解決某一個實用功能性問題,所以設計師的創作往往受到許多制約,其創作思維也更理性。比如平面廣告設計,其最本質的目的是為了滿足商業性的需求,也就是促進產品銷售。所以我所認識的設計師朋友們在每一個設計任務中,都以此為最終目的,同時兼顧美的表達,并且盡量滿足客戶的各項細節需求,不斷根據實際情況對設計作品進行反復增減與修改。所以此時設計作品的創作,不僅基于美或情感的考量,更是理性策略的結果。
藝術家則更注重感性的表達。羅丹說 “藝術就是感情”。尼采說“一切書籍中他最愛讀的是用血寫的那一類”。原研哉在《設計中的設計》中談到:“藝術是個人的意愿和想法對社會和生活的一種表達方式,其起源帶有人性化的特質[3]”。雖然藝術作品同樣也會是精心布局與構思的結果,但是這種精心布局與構思是不依附于商業目的,不以社會功能性為恒指的,是拋開了“必須解決某問題”這一實用要求,而純粹以藝術追求為目的的。在工業化蓬勃發展的今天,藝術比歷史上的任何時候都接近人的精神、思想與情感,甚至可以說藝術是對標準化、格式化、冰冷的機械生產的出逃。所以我說,藝術作品的創作思維是以感性為主的。
(三)審美語言的區分:秩序VS實驗
藝術體現了一種精神文化追求,期望最大程度地展現人類的心靈與精神;而設計則是精神文化與物質文化的結合。所以在形式語言與審美上,藝術與設計就有著不同的趨向。
秩序是設計的核心審美,在近一個世紀的現代設計發展過程中,設計師們總結出了一些列形式法則,形成了現代設計的基本理論,例如比例、中心、對稱、均衡、 對比、重復等。再以平面設計為例,其版式編排中的黃金分割、德國標準比例、草席形、立體派格調式、螺旋形、模數等集中體現了平面設計的獨特性以及設計的秩序美。
藝術作品則相對設計較少受工業發展的影響,而體現出更強的實驗性。在我國,早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中國當代藝術就徹底打破了傳統架上繪畫與傳統水墨一統天下的局面。藝術的形式語言大膽地從傳統架上,走向了裝置、影響、新媒體、行為等。實驗藝術在各個層面展開,各種綜合材料、電子媒體、網絡媒體被使用,繪畫中抽象性被強化,寫實繪畫中則融入了攝影性,例如徐冰與他的《天書》《地書》、蔡國強的《天梯》等。藝術中的實驗性嘗試與探索正隨著當代社會的發展而變得更廣泛、更徹底。
二、藝術有他,設計有我
在區別與對立之外,當下社會的藝術與設計又同時是相互融合與統一的。仍然從歷史的角度來看,藝術與設計經歷了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發展歷程。從遠古時期,由于社會生產力不發達,多設計而少藝術,到隨著農業商業發展與社會進步,美學觀念日漸發展,工藝設計品擁有了藝術性,再到工業革命后,藝術逐漸脫離日常生活而成為藝術家自身情感與思維的載體,而設計則受到機械化大生產與科學技術發展的沖擊進入,現代設計自此誕生,自此藝術與設計又向著兩種截然不同的方向發展,直到當代,隨著互聯網時代的到來,各種計算機繪圖工具、三維立體建模開發等輔助軟件的發展,藝術與設計的界限又有了模糊化的趨勢,它們之間的相互聯系、相互影響、相互融合也在日益增強,這種相互融合的關系,我將其概括為:藝術有他,設計有我。
(一)美學元素的交叉融合
從現代設計誕生開始,設計與藝術的聯系就密不可分。20世紀西方工業飛速發展的同時,現代設計運動自荷蘭、俄國和德國三個國家開始蔚然成風,其中荷蘭風格派運動、俄國構成主義運動都出現了杰出的設計作品與設計大師,而德國包豪斯設計學院的建立與發展更是現代設計發展初期的一座豐碑。從這個時期開始,藝術與設計中的美學元素就互相交叉融合。
比如風格派的設計作品形式與思想,就直接源自蒙德里安的繪畫探索。蒙德里安早期受象征主義影響,中年時期傾向于立體主義,而后超越立體派,探索“純粹造型藝術”,日漸抽象,最后他將繪畫語言凝萃在最基本的:直線與直角,三原色與三非原色之上,稱其為新造型主義,《紅、藍、黃構圖》(如圖2)就是他的代表作。風格派受到蒙特里安的影響,這種由縱橫黑色直線、整齊的原色格子組成的設計風格,開始成為風格派運動的核心。風格派設計師里特維特設計的“紅藍椅子”(如圖3)、“施羅德住宅”就是現代主義設計的經典大作。再回到前文我所舉例的“知乎”公交站與地鐵廣告(如圖4),畫面上的黑色邊框與原色塊面,很明顯地受到蒙德里安繪畫風格的影響,可見當代設計也同樣仍然在從藝術中獲取美學元素。
(二)藝術性與功能性的交叉融合
設計一種特殊形式的藝術,或者可以說是由藝術審美做指導的具有實用價值的藝術形式,一名頂尖的設計師,一定能完美平衡藝術性與功能性。而在工業快速發展、成為社會經濟重要支柱的今天,社會對設計的需求越來越大,越來越多的人去學習設計、從事設計,設計相關的職業行業學科的社會影響力逐漸增強,甚至許多藝術家也投身于設計中,期望通過設計來實現自己的藝術理想、表達自己的藝術理念。可以說,越是頂尖的設計領域,則設計與藝術的界限越模糊,設計作品越能在滿足功能性的前提下融合藝術性。事實上,我認為當代設計的發展也會藝術提供更廣闊的空間。
以平面廣告作品為例,日本著名民營鐵路公司“西武鐵道株式會社”,近期發布了一組向公眾宣導文明搭乘地鐵的海報,通過浮世繪這種日本傳統形式語言,透過身著和服的人與動物,示范并禁止一些惱人的電車行為,這就很好地平衡了藝術性與功能性(如圖5)。
結語
綜上所述,我認為,當下社會藝術與設計之間的關系,是既有明確區分,又有深度融合,是藝術既是我也有他,設計既是他也有我。面對這樣對立統一的新型關系,我們既要避免藝術、設計不分,把兩者簡單的混為一談,又要避免把設計只認為是純藝術的衍生品,或者把藝術性從設計品中割裂開。而創作者則更需要深刻地認識藝術與設計二者的共性與個性,在不斷的實踐中,創作出優秀的作品。最后,藝術與設計的關系是辯證的,不論在歷史長河中還是未來前景中,藝術和設計都會在對立統一不斷調整的關系中共同向前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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